3)第104章 感谢百家讲坛_风流邪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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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不定这房子就没收了。

  太宗皇帝不说话,老头子也会耍赖啊。

  老爷子,要不我说您写,这样行不?叶羽小心翼翼的看着老皇帝,简体字繁体字的转换是个麻烦啊。

  太宗皇帝吹胡子瞪眼,他长这么大还没有替人代过笔呢,这成何体统?

  妈的,拼了,叶羽安抚下老爷子的怒火,蹩脚的拿起了桌上的毛笔,能记得繁体字咱就用繁体字,不记得的咱就直接简体字凑合,你爱咋咋地,叶羽准备动笔,可突然意识到,该写什么呢?

  盗版是肯定的了,要是让老爷子看了自己写的顺口溜,他非把小爷给剁了不可。可这盗版也不是那么简单啊,太庸俗了不行,只要夫妻感情深,铁棒也能磨成针,此话一出,老爷子没准就得把我发配到妓院里去,太深邃了也不行,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这句诗格调太高,老爷子一准不能理解,太霸气了不行,跟皇帝比霸气,这不是老寿星吃砒霜吗

  找一首应景的诗咋就这么难呢?相传曹植七步成诗,叶大公子踱到第九步的时候,眉头一皱,诗文上心来啊。

  挥毫泼墨,一首七言诗绝句浑然天成:

  洞房昨夜停红浊,

  待晓堂前拜舅姑。

  妆罢低声问夫婿,

  画眉深浅入时无?

  老爷子,您请过目!丑媳妇也得见公婆啊,字是写得丑了点,您老可别介意。

  九步成诗,这可是当之无愧的才子,当看到宣纸上的墨宝之后,老皇帝终于明白叶羽为什么让他代笔了,天底下写字丑的他见过,可能丑到这种地步,他算是开眼了。

  想到叶羽沉睡一十七载,他也就释然,细细读去,老头子越看越是心惊,应时应景,既踌躇满志有忐忑不安,自谦中洋溢着浓浓的自信,此子真乃大才也。

  看着老皇帝那惊讶的眼神,叶羽有些脸红,心中默念着低调,低调

  贤侄,你这七绝妙则妙以,可短短二十八个字,你竟写错了六个,既然通晓俗体字,那何不全用俗体?

  现在就有俗体字?叶羽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大嘴巴子,一共写了七个繁体字除了红字蒙对了,其余的全错了,你这不是六指挠痒痒——多那一手吗?

  来人,贤侄的‘墨宝’朕收藏了。看着叶羽那吃瘪的样子,太宗皇帝心情甚好,他思索片刻,提笔而起,此诗不言美丽,而味其词意,非绝色第一,不足以当之。

  笔走龙蛇,霸气十足,这才叫书法啊!

  摆驾回宫!听到这话,叶羽方始回过神来,细看窗外,夜幕已然降临

  今天陪家人多说了一会儿话,开始码字的时候已然十点半,到现在也只弄出三千来,呜呜,也就还差一千,本想加班家点多赶一些,可熬到现在意境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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