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五十二章 擒贼先擒王_逃婚奇侠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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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撕掉名牌的马褂背面,赫然露出一个字来。

  那个字他再熟悉不过了,这是他第一个学会书写的汉字:王。隔壁老王的“王”,巫妖王的“王”――也是他王初一的“王”!

  “王?王?王?”王初一反复念叨着自己的这个“王”字,听上去就像一条饿疯了的哈士奇,在不停呼唤主人喂食。

  金无咎眼珠一转,心下想道:“这是一个提示?难怪找了这么久都一无所获,莫非……兵符就藏在王兄的名牌下面?”

  关于这一点,身为当事人的王初一自然也想到了。他立即反手护住自己的名牌,冲金无咎喊道:“喂,你可别动什么歪脑筋!就算你把我撕了,这六条‘长江咸鱼’会放过你吗?”

  为首的那位余大将军脸色一沉:“说话注意点,我们是‘长江六猛’,不是什么咸鱼!”

  金无咎不禁闻言失笑:“王兄多虑了,区区一个‘王’字能说明什么?更何况你说得不错,即便我真的撕了你,以我一人之力,也不见得能胜过六位余将军,还不如先跟你联手为战。”

  “先?”王初一心头一颤,“好你个小白脸,说到底还是想要撕我!在老子面前卖队友?呵呵哒,王叔叔今天就教你做人!”

  “上!”只听一声断喝,长江六猛分成前中后三列,结阵而上。

  “这是……鱼丽之阵?”金无咎见多识广,见六人队列首尾紧缩,中央开阔,形状有如一尾游鱼,立即便瞧出阵型虚实,“王兄,不要跟他们正面交锋!”

  显然,金无咎是想多了:正面交锋?这从来就不是王初一的风格。

  他不仅想多了,还想错了,而且错得很离谱――不要说正面交锋了,王初一压根连交锋的念头都没有,当下脚底抹油,一溜烟跑了。

  连队友都敢毫不犹豫地卖掉,更何况是不共戴天的情敌呢?

  “王兄,你……”要不是金无咎修养好,背着一身偶像包袱,他一定会用尽一切恶毒的语言,把王初一骂得失去活着的勇气。

  更何况,痛骂男主角这种掉粉的活儿自然有别人代劳,不需要他浪费唾沫。

  “哎哟喂,这小子当真是臭不要脸呐!”长江六猛虽然明知王初一这是借刀杀人,但他们对川中第一高手的武功仰慕已久,故而不去追赶,专心与金无咎缠斗起来。

  众人都以为王初一这个无耻之徒早已溜之大吉,却不料他正躲在暗处,幸灾乐祸地观赏着眼前这一出困兽之斗。

  “唉,要是有个小板凳,再来一瓶可乐和一袋瓜子就好了,哈哈哈哈哈……”作壁上观的他差点忍不住笑出声来,“岳父大人居然把兵符藏在我身上,害得我成为众矢之的,良心真是大大滴坏!但是问题来了,那我特么要怎么才能获胜呢?”

  想到这里,他的笑容忽然僵住了。

  其实,这个问题根本就不需要他劳神。

  在比赛之中,最忌讳的就是走神。一旦放松警惕,就会随时被敌人趁虚而入。

  又是“唰”的一声,继得分王姜小榭之后,场上最佳球员王初一的名牌也被人冷不丁地撕掉,宣告退场。

  “是你?”王初一回过头来,看着自己的名牌被白衣飘飘的莫大小姐捏在手上,这下他是真的笑不出来了。

  有道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在王初一的诡计之下,螳螂和蝉已经互掐了起来,他这只黄雀只需要等待适当的时机,出面收拾残局即可。

  可他万万没想到,一把鸟枪早已在此等候他多时了。

  一直隐没不出的莫大小姐,早就在暗中把一切都收入眼底――包括那个泄露天机的“王”字。

  “为……为什么?”王初一一脸苦逼地问道。

  莫大小姐缓缓地吐出了三个字:“我要赢。”

  直到这一刻,王初一才意识到,在这场比试之中,最求胜心切的不是别人,而是眼前的未婚妻。

  王初一想在众人面前力压金无咎,莫大小姐比他更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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