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十三章:贼总是要做些贼该做的事的_贼人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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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迎了上去,准备拦下那人。

  但是那人太快了,她的剑根本就跟不上他,加上那天的风沙太大,队伍里又乱的很,她只能看到眼前一片人影重重,其余的就什么都看不清了。

  所以还没能过上几手,她的眼里就已经失去了那人的踪影。

  而等到她再一次看到他的时候,是他已经打开了藏着金身佛像的箱子,将佛像从里面拿了出来,转身欲走。

  情急之下,术虎女将自己手里的剑掷了过去。

  那人回头看了一眼,躲过了飞剑,但也是那一眼,让术虎女记下了他的眼睛。

  那是一双右眼下有一颗痣的眼睛,这点到现在术虎女依旧还记得。

  因为那次之后,她主动回主家领了两百鞭,用来让自己记住这件事。

  她的身上多了十几条疤痕,但她也再没有失败过。

  而且她保证,当她再遇到那个人的时候,她会杀了他,以此来洗去主家蒙受的羞辱。

  唐人的江湖吗?

  术虎女看了一眼自己的前路,带着一些默然的神色,独自向前走去。

  脖颈间隐约的露着几条疤痕,带着几分狰狞。

  她会完成所命的,她保证。

  ······

  洛阳。

  此时的李驷是正在为自己的盘缠发愁,又在江湖上闲逛了一段时间后,他身上的钱财是差不多快用光了。

  再这样下去,要不了三天,他就要连馒头都吃不起了。

  哎,怎么办呢。

  路边的一间小茶馆里,李驷支着自己的脖子,看着路上的人来人往,叹了口气。

  怎么说呢,像他这样为钱财苦恼的江湖人不在少数,但像他这样为钱财苦恼的成名高手却是少之又少。

  他也算是活成了一个江湖另类的了。

  要不,李驷想着,认真地横过了眼睛,将手放在了自己身后的长剑上。

  把这剑当了吧。

  藏剑谷的剑,少说也能卖一千两金子,这要是卖出去,就一辈子吃喝不愁了。

  一想到有了一千两金子之后,自己四处花天酒地的模样,李驷的眼睛就几乎变成了铜钱的颜色。

  但是随后他又闭上了眼睛,猛地摇了摇头,打消了这个念头。

  不行不行不行,这要是被独孤不复知道了,他会杀了我的。

  尚存的一点求生欲让李驷止住了这个危险的想法。

  拿起桌上的清茶喝了一口,让自己被金子迷惑了的头脑强行冷静了下来。

  李驷又摸了摸自己的腰间,似乎是还想从那空空的腰带里再摸出几个铜板来。

  但他摸了半天,最后也只是从那里面摸出了一枚玉佩。

  那个写着盗字的玉佩。

  也许有人会问,李驷为什么总是带着这块玉佩呢,这不是和自己告诉别人自己是一个贼一样吗?

  事实上李驷也不想这样,不过这枚玉佩可以在一些特定的场合证明他的身份,让他做事方便一些。

  相比于认脸,江湖人更擅长认物件。

  无论是黑市还是贼窝,这枚玉佩都能让他少些麻烦,所以他才会总是带着。

  茶水前,李驷拿着这枚玉佩看了半响,最后无奈地叹了口气,该是有了什么决定。

  实在不行的话,大不了再做些本家的行当便是。

  他如此想道。

  无非就是麻烦一些,又要上房揭瓦,溜门撬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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