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十一章去了芝加哥_十号酒馆·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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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把我血都卖光了估计都住不起这儿吧。

  但轮不到我考虑卖不卖血的事,咪咪大摇大摆就进去了。说起来他的行头比我还寒碜呢,偏偏人家似乎对此毫无意见。

  他上去看了一圈,找到最贵的那一处空置房随便看了两眼,发现里面有洗手间,有小厨房,水电基础生活设施完备,就马上表示满意。而后从随身背的包里摸出一大堆绿油油的美金现金,跑到物业管理的办公桌上一摔,说:“这地方我要了!”

  我觉得他至今没被绑票的盯上,一定是在祖宗坟上烧了高香啊!

  在西尔斯大楼租下一个贵死人的地盘,这件事跟我来芝加哥的目的有什么关系,看起来大家都不清楚,也没人交代,总之大家就这么住进去了,里面什么都没有,摩根和咪咪对此也无所谓。

  开始的两天咪咪宣布要倒时差,总是猫在空空如也的房间的某个角落里蒙头大睡,照他那投入的姿态来看,我好几次都怀疑他是不是直接死了。摩根对他的了解很深,叫我不要去管他,而他自己所干的事情就是不断地看电视,买大量的本地杂志和报纸回来。本地的电视,本地的报纸,尤其专注于社交版,尤其专注于登了大幅狗仔偷拍照片的那些八卦消息。

  我问他这是在干吗,他就指给我看:某某印堂发黑,估计已经得某某病到了第三期;某某手指甲下有黑色斑点,边缘锐化,癌细胞正在潜伏期;某某嘴角抽搐被拍了个特写,神经控制肯定是出了问题。

  每发现一个名人即将英年早逝,他就大喜过望,那德行实在难以形容。

  然后,他打开电脑给人家写邮件,预告这个令人激动兴奋的事实——为什么谁的邮件地址你都有?

  “人家根本不会理你的邮件吧。”

  “等他病得要死,他就会理了。”摩根下了个结论,“这些,就是我们的提款机,你知道吗,丁通?”

  我摇摇头:“幸好老子不知道。”

  这么混了好几天,某一个半夜,咪咪忽然跟鬼上身一样从角落里鲤鱼打挺般爬起来,打开冰箱找了两个鸡蛋和一碗冷饭——都是我们这几天去唐人街吃饭打包回来的残羹冷炙。他三口两口吞下去之后,穿上衣服就出了门。我眺望着窗外半夜三更的芝加哥连鬼都没几个的空旷城区,心想他这是要出门去打劫吗?

  以咪咪的素质看,如果他的专业是打劫,一定也是不世出的天才打劫犯,因为天亮的时候他回来了,还带来了大量医学检验设备、治疗仪器、手术设备、全新的医生制服、办公桌、接待台以及改善候诊环境用的大株绿色植物。

  最扯的是还来了个金发碧眼、看起来又漂亮又蠢得伤心的洋妞,说是我们的前台!

  他先是自个儿爬上楼,打开门喊了一嗓子叫我们准备着,然后上述一切东西都被专门的人通过货运电梯和安全楼梯有条不紊地送上来。我睡得糊满眼屎,一边打哈欠一边看,被眼前浩浩荡荡的运货队伍吓了一个马趴。倒是摩根不愧跟咪咪是多年的兄弟,只见他胸有成竹地开门迎客,指挥人这里卸货那里拆包,不时亲自开箱检验设备的成色,一眼就能看出是八成新还是垃圾货。

  看我实在帮不上什么忙,还经常堵在门口发愣,摩根好心递给我五十块钱和一个能塞在耳朵里的同声传译器,说这是没投放市场的实验室级高科技产品,可以同时传译四种语言。叫我下楼去汉堡王吃点儿东西,而且务必要吃久一点,最好等天黑后再上来。

  我没奈何出了门去吃天杀的汉堡,传译器很好用,但解决不了不会说的问题,所以大家都以为我是个哑巴,给予了我格外热情的照顾。

  汉堡王只耗了我半小时的时间,估计摩根和咪咪在上面才刚刚开始装无影灯,干点什么好呢?脱衣舞俱乐部可能会在哪个区呢?

  打开随身带的城市地图研究脱衣舞俱乐部可能在的区域,忽然,我的眼睛定格在了某条街道。

  芝加哥北区,距离密歇根大街四个街区,沃尔顿街。温馨提示:按回车[Enter]键返回书目,按←键返回上一页,按→键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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